学校不同意学生转学,是违法的。对于这种行为可以直接向当地教育部门举报。如果学校不同意学生转学或者扣押学籍的,是违法的,可以向当地相关部门就行举报。但是转学没有正当理由,学校和教育局有权拒绝办理。如果是学校单方面原因不给学籍的话,那就找教育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出具学籍。.转学必须要先联系接收学生的学校,必须先去这所学校取得联系,2在该学校同意接收小孩的情况下,拿一个接收条文去小孩的学校盖章鉴字后,再给小孩打转学证,要求出具学籍。但是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2、高考分数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相应年份录取分数的;3、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4、通过定向就业、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5、未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未使用高考成绩录取入学的(含保送生、单独考试招生、政法干警、第二学士学位、专升本、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等);6、拟转入学校与转出学校在同一城市的;7、研究生二区招生单位录取的转入一区招生单位的;8、跨学科门类的;9、应予退学的;10、其他无正当理由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