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赡养老人的认定标准包括:
1、加害行为具有违法性;
2、有侵权损害事实。赡养人违反赡养义务会造成被赡养人无饭可吃、无房可住、无衣可穿,流落街头与他乡;
3、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赡养人不作为的违法行为直接引起被赡养人生活处于困境,生命垂危甚至死亡。
一、父母有退休工资,子女缴个税时能不能扣除赡养费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老人的赡养支出,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税收政策只要求被赡养父母中有一人年满60岁即符合扣除赡养支出的条件,具体时间范围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相关规定中,没有将父母是否有退休金作为能否扣除该项附加扣除的条件,因此,无论父母是否有退休金,子女都可以按规定进行赡养老人的费用支出税前扣除。
此外,本次专项附加税前扣除所称被赡养人,还包括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人也按上述规定及标准执行。
二、赡养父母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赡养父母的法律规定:
1、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成年子女支付赡养费;
2、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进行经济支持、生活照顾和精神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依法有赡养义务的老年人子女和其他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3、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权要求赡养人支付赡养费。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三、赡养协议该怎么写?
赠予赡养协议应该写明以下内容:
1、赡养人和被赡养人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
2、赡养人的赡养义务;
3、赡养义务具体履行的期限、履行的方式以及赡养费;
4、被赡养人对赡养人的赠与财产范围、赠与方式和赠与时间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