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统企业标准

2024-08-31 09:47:22

入统企业标准是指所有的国有企业及年销售2000万元以上的非国有企业,并按统计法规、制定规定向统计部门定期报送报表的工业企业。入统企业也称列统企业,是指列入政府统计部门名单,需要按时上报相关统计报表的企业。一个地区列统企业数量及其经济规模反映着这个地区工业经济的总体水平,列统企业的经济规模占全部工业的比重反映着一个地区工业经济的质量。列统企业的经济规模与发展速度也在较大程度上决定着一个地区生产总值的发展水平,真实客观地反映出每个工业企业发展的实际状况。奖励范围是经统计部门认定的2018年新增入统规模工业企业、新上新五南式企业和经税务部门认定纳税的规模工业企业和重点工业企业不含水电产业。计税范围是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税务部门认定的各项税收,扣除个人所得税、消费税、欠税款、税务稽查补税款、国家鼓励产业发展的各项即征即退税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一条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制定本法。第六条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各单位的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及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