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士办理工作签证流程是怎样的

2024-08-31 09:44:26

【法律分析】外国人来华就业许可证的办理流程:1、进入中国的第一天需要到就近派出所办理“临时居留登记”,这个很重要,没有派出所出具的登记表,以后的程序很难进行。2、到出入境检疫局指定医院办理外国人就业体检。3、到劳动局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4、到外经贸局办理“z”签证邀请函5、安排外国人回国或者去香港办理一次“z”签证,持Z签证第二次进入大陆。6、到劳动局办理外国人“就业证”7、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期居留许可”,一般是一年。取得就业证和居留许可,外国人才可以合法的在中国就业,合法纳税,否则属于违法就业。就业证和居留许可证在来年到期前一个月到相关部门办理延期手续即可。以上程序不能打乱,必须按顺序来,因为后面的必须要办理前面的文件才可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转让、故意损毁或者非法扣押护照。第四条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外交护照由外交部签发。公务护照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签发。第五条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第六条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因本法第五条规定的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护照签发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公民因合理紧急事由请求加急办理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