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房东与房客在签订了租房合约后,双方都有义务遵守房约中的规定。如果租约尚未到期,房客因某种原因需要解除房约,而房东又不同意,在这种情况下,房客为了避免被罚,往往将房子转租他人。这看起来是一种不用花钱而又能解决问题的理想选择。
但是,在签订房屋转租合约后,原房东与房客之间的租约并未解除,房客在某些情况下仍对房东负责,履行其义务。很多租房合约明文规定,房客和转租人对房东负有共同的、连带的义务和责任,例如付租金,如果转租人溜之大吉,房东就会找房客索取租金。
当续订转租合约时,房东也无义务与转租人续订。此外,更为不便的是,当转租人与房东发生矛盾时,转租人还必须求助于房客,以便能够将问题提交租房委员会解决。所以,转租房屋的利弊是各半。
魁北克民法规定,未经房东同意,房客不得将其居住的房子转租出去,但是房东亦不得无理拒绝。如果房客提出要转租房子,而房东在15天内未给出答复,即被视为业巳同意。
为了避免房屋转租中的麻烦,有三种办法:1、在转租房屋(Sublet)时,房客应该在原Lease上声明已经解约,并且让房东签字并不要求任何赔偿;2、将房子Assign给第三方,实际上是把原来的Lease卖给第三方。在签AssignmentAgreement的时候,要注意声明原房客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3、终止与房东的合约,让第三方与房东重新签约。
就房约、租金等有可能产生纠纷的问题在与房东交涉时,最好用挂号信寄给房东(注意保留挂号凭据),当面交涉时最好就达成的结果请房东当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