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协议能约定净身出户吗?

2024-08-31 09:34:15

婚前协议约定净身出户并无法在中国法律上得到支持,仍存在争议。在司法实践中,若协议限制对方离婚自由、协议内容不合法或违背道德、协议本身不平等公正、承诺不真实或非自愿签订,都会导致协议无效。

法律分析

婚前协议可以约定净身出户。净身出户是指离婚时,一方不带走任何财产。但在我国法律中没有相关依据,因此法律在这个问题上存在争议,目前还没有明文规定这类协议的效力,是否有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司法实践中签订协议也有以下5种情况是无效的:(1)协议约定一方提出离婚,则自愿净身出户。法律明确规定,公民有婚姻自由的权利,既包括结婚自由又包括离婚自由。以协议的方式限制对方离婚自由,将放弃全部财产作为离婚的条件,本质就是限制了公民的离婚自由,是违法的,因此这种“净身出户协议”就是无效的。(2)“忠诚协议”内容本身就不合法或违背道德。协议内容应该是合理合法的,关于财产的分配也应该是在合理的范围里。比如,协议约定男方保证不与前女友有任何联系,否则就给女方签订一张10万元的借条。这样的协议内容是不合理合法的,因为“任何联系”就不合理,有强烈的主观性,签订借条的财产分割方式也是不合法的。(3)“忠诚协议”本身并不平等公正。若协议只是对夫妻双方其中一人的约束,另一人则不在此协议的约束范围内,那么这样的协议执行无效,存在一种欺压的状态。(4)协议中有关财产部分的承诺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导致协议无效。即财产分割并非协议签订的本意。这种协议法院也不会支持。(5)协议并非自愿签订。忠诚协议一般是在婚前签订,用于约定婚后两者的义务,合理约束双方的行为。如果其中一方以不签就不结婚或者其他理由,以威胁等不正当手段来达到签订协议的目的,那么此协议本身就是不具备法律效应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该内容由信金国律师和家和律云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