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养老保险: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缴费基数范围:本省上年度在岗职月工平均工资60%-300%)比例:28%(单位20%,个人8%);2、医疗保险: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缴费基数范围: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比例:9%(单位7%,个人2%)另:补充医疗:¥8.00元/人/月(单位¥6.40元,个人¥1.60元)医疗保险工本费:¥10元(个人承担,包括:医疗保险专用病历);3、失业保险: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缴费基数范围: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比例:3%(单位2%,个人1%);4、工伤保险: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缴费基数范围: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比例:1%(由单位承担);5、生育保险: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缴费基数范围: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比例:0.5%(由单位承担);一、五险一金有下列作用:1、参加工伤保险受工伤后,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2、参加失业保险,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3、参加医疗保险,退休后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二、社保与五险一金和社保的区别:1、概念不同:社保是社会保险的简称,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五个险种。五险一金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2、范围不同:社会保险仅仅包含养老保险等五个险种,但五险一金还包含住房公积金。即五险一金包含社保。3、内容不同:社保不包含五险一金,但五险一金包含社保。根据我国相关条例规定,单位必须按照规定按时足额的为员工缴存五险一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