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只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不需要单位盖公章,仍然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字或盖章时生效,签字和盖章都可行,单位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劳动合同应包括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码,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假等条款。此外,双方还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密、补充保险和福利等其他事项。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中只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而单位没盖公章的,有效。劳动合同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字或者盖章时起生效,签字或者盖章都是可行的,单位可以选择其中一种。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法人签字的法律要求及效力审查
劳动合同法人签字的法律要求及效力审查是指在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法人签字的合法性和效力进行审查的过程。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由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具备法律效力。法人签字的要求包括法人身份的合法性、代表权限的合法性等方面。同时,法人签字的效力也需要进行审查,确保法人签字的合同具备法律效力,双方权益得到保障。因此,在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要对法人签字的法律要求和效力进行审查,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公平。
结语
劳动合同签字或盖章均有效,法人签字需符合法律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应由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具备法律效力。劳动合同应包含必备条款,并可约定其他事项。因此,在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需审查法人签字的合法性和效力,以保障合同的合法有效,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公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第二十三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