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赌博行为如何界定

2024-08-31 09:13:17

多次参与赌博的认定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司法实践中,参与赌博被处罚三次以上可视为多次。赌博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侵犯社会主义社会风尚的客体要件、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的客观要件、一般主体的主体要件以及以营利为目的的主观要件。赌博不仅危害社会秩序,还可能诱发其他犯罪,应予严厉打击。

法律分析

一、多次参与赌博的多次怎么认定故

多次参与赌博的多次是多少次,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而一般司法实践中,因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处罚三次以上的,可以认定为多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二、赌博罪的构成有哪些

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从犯罪构成要件上来看,赌博罪包含以下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赌博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赌博不仅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对社会危害很大,应予严厉打击。

(二)客观要件

赌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这种人俗称“赌棍”,只要具备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的其中一种行为,即符合赌博罪的客观要件。

(三)主体要件

赌博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赌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即行为人聚众赌博或者一贯参加赌博,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以营利为目的并不是说行为人一定要赢得钱财,只要是为了获取钱财,即使实际上未能赢得钱财甚至输了钱,也不影响行为人具备赌博罪的主观要件。

结语

赌博罪是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处罚三次以上可认定为多次。赌博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和主观要件。赌博不仅危害社会秩序,还会诱发其他犯罪,因此应予以严厉打击。无论行为人是否赢得钱财,只要以营利为目的,即可构成赌博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