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不是一定要给彩礼,彩礼属于赠与的性质,是我国婚嫁习俗之一,是男女结婚时男方送给女方父母的订亲聘财,可以由双方协商是否要给彩礼,以及材料的具体数额。
一、父母拿走女儿彩礼的合法吗?
父母拿走女儿彩礼的是否合法要视情况而定。彩礼钱应该是赠与女方的,归女方所有,如果父母未经女儿同意则属违法行为,女儿可以向父母主张要求返还彩礼。而父母拿走女儿彩礼是经过女儿的同意,则是合法行为。彩礼是中国婚嫁习俗之一,又称订亲财礼、聘礼、聘财等。结婚彩礼钱就是男方送给女方的聘礼,是给女方家的,然后由女方自由支配。一般情况下是男方父母将彩礼钱交到女方父母手里,但大部分的女方父母都会再将彩礼钱返还给女儿,作为一个新家庭的第一笔存款,或者是用这笔彩礼钱为孩子们置办家电、车子等陪嫁物品。
二、妹妹结婚彩礼给谁
妹妹结婚彩礼归女方所有。彩礼实质上是为达成结婚目的的赠与。男女双方依法进行了结婚登记,彩礼理应归女方所有。若无特殊约定,彩礼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彩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主要指男方)及其亲属依据习俗向对方(主要指女方)及其亲属给付的钱物。给付彩礼的行为,虽然在法律上不提倡,但也不禁止。
三、彩礼算不算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结婚彩礼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是男方婚前为缔结婚约向女方赠与的钱财。属于男方父母对女方附条件的赠与,如果女方已经和男方结婚,则完成了赠与合同的附属条件,那么彩礼钱就归女方个人所有。如果结婚前没有给彩礼,而是双方领取结婚证之后才给的彩礼,就属于男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这样的话可以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九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