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两者定义不同。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信用卡诈骗罪是指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数额较大的行为。
2、两者使用的方式不同。
诈骗罪不限于使用何种方式进行诈骗。信用卡诈骗罪是利用信用卡实施诈骗。
3、两者的关系是法条竞合关系。
诈骗罪与信用卡诈骗罪属于刑法中的法条的竞合,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应以特殊类型的诈骗罪论处。
一、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构成
1、主观方面:信用卡诈骗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且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2、客观方面:信用卡诈骗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比如行为人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冒用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恶意透支信用卡也是本罪的表现形式之一。
3、主体要件:信用卡诈骗罪主体为一般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年龄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亦可成为本罪主体。
4、客体要件:信用卡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及公私财产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