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变更需要工商公示多久

2024-08-31 09:00:38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企业应当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三)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四)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五)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六)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企业未依照前款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一、公司变更公示流程

1、登录。注册成功的企业进入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用户登录页面,输入营业执照注册号、注册时设定的密码和验证码后,登录到其他自行公示信息填报界面。

2、填写。企业登录成功后,系统会显示企业信息填报表单,由企业按照提示在线填写。填写期间随时可以存档,下次登录后可继续填写。企业即时公示内容包括: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3)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4)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5)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6)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3、报送。企业填写完毕后,经确认填报内容完整无误的,点击提交并公示按钮,完成公示信息的报送。

4、公示。企业即时公示信息提交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再审查,相关信息直接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5、存档。企业即时公示信息,将自动在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存档,社会公众可随时查询。

6、更正。企业发现其公示的即时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及时进行更正。更正前后的信息在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同时向社会公示。

二、股权变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股权变更登记申请书》;

2、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公司章程修正案;

4、新股东的资格证明或者发起人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5、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