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婚后哪些不属于共同财产?

2024-08-31 09:00:33

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后不属于共同财产的包括婚前财产、因伤害获得的费用、遗嘱或赠与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夫妻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专用生活用品及其他个人财产。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婚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伤害所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以下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该内容由信金国律师和家和律云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