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从规范干部日常管理、提升机关效能入手,积极强化从严管理干部措施,努力营造在位谋政、在岗尽责、在职思进的风气,实现了干部管理由被动监督惩处向主动自我约束的转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第十条 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可以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有关工作进行视察或者专题调查研究。
常务委员会可以安排参加视察或者专题调查研究的代表列席常务委员会会议,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