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3、集团章程;4、集团成员申请加入集团、承认集团章程的文件;5、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证明;6、集团成员的营业执照复印件;7、国务院批准的试点企业集团需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注:企业申请企业集团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集团设立同时变更母公司名称的,应按企业变更名称的规定,申请变更登记;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集团母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集团注销登记提交的材料: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注销登记申请书》;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3、《企业集团登记证》。注:企业申请企业集团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集团母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