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书面合同。二、办理公证。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1、房屋赠与申请表;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房屋户型平面图;房屋赠与合同或赠与公证书;5、赠与人及受赠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6、契税收据四、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