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开发成本是指房地产企业为开发一定数量的商品房所支出的全部费用。构成房地产开发企业产品的开发成本,相当于工业产品的制造成本和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成本。如要计算房地产开发企业产品的完全成本,还要计算开发企业(公司本部)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开发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以及为销售、出租、转让开发产品而发生的销售费用。
2、土地、土建及设备费用。这是房地产开发成本构成的主体内容,大致占总成本的80%,其中最重要的是土地费用。土地费用主要包括置换成本、批租费用、动迁费用等。房产商在决定是否开发一个项目以前,必须进行房地产开发成本计算,将预计的土地费用通过土地面积和容积率的换算,计算出未来所开发的每平方米商品房所占的土地成本(俗称楼板价),以此来进行项目的可行性评估。
3、配套及其他收费支出。主要是指水、电、煤气、大市政和公建配套费,学校、医院、商店等生活服务性设施也是不可缺少的。其他收费支出中有些虽属于押金性质,如档案保证金、绿化保证金等,但难以全部收回。这类收费项目种类繁多,标准不一,许多项目由垄断性企事业单位执行,随意性很强,标准普遍偏高。配套及其他收费项目是房地产开发成本核算中受外界因素影响最大的一块费用支出,一般占项目总投资的10%~15%.
4、管理费用和筹资成本。房地产开发与其他行业相比,有建设周期长、投资数额大、投资风险高等特点,因此,大多数开发企业必须通过贷款来解决资金需要,这样就产生数额较大的利息支出。如何把这部分费用核算好,对正确进行房地产开发成本计算,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我国法律规定商品房是住宅吗
商品房不仅是住宅,还可以包括商业建筑,具体如下:
1.商品房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含外资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营资格,按市场价格出售的住宅。它的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代收的费用和地点、行政级别、门面、质量、材料的差价组成。额外将从法律角度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代码和有关规定能够自由交易市场上,各种商品的房子不受政府政策限制,包括新商品房、二手房买卖(股票)等。
2.我国20世纪80年代商品房的兴起,是以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包括外资企业)以出让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按市场价格出售为前提的。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商品房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可以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存量房)。商品房按销售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出口商品房和国内商品房。
所谓商品房包括商品房和商品房预售房。商品房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向买受人出售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由买受人支付房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设中预先向买受人出售商品房,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房款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