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具备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依法从事相应等级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并可进行合法的转包与分包。转包是指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以退出现场承包关系,而受让人成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
法律分析
可以。
可以,凡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均可依法从事资质许可范围内相应等级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也可以进行专门合法的转包与分包。
转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又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人退出现场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拓展延伸
总包资质能否适用于劳务分包合同?
总包资质通常适用于承接整个工程项目的合同,涵盖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全过程。而劳务分包合同则是将工程项目的某些特定工作环节委托给其他承包商进行执行。根据一般实践,总包资质不直接适用于劳务分包合同,因为劳务分包属于工程项目的一部分,仅涉及特定工作范围。然而,具体适用与否还需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判断。因此,在劳务分包合同中,通常会要求承包商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能力来完成分包工作,而不是依赖总包资质。这样可以确保各个工作环节都能得到专业的承接和执行,从而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具备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合法从事相应等级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也可以进行转包与分包。转包是指承包人将工程任务转让给第三人,而劳务分包合同则是委托特定工作环节给其他承包商执行。尽管总包资质通常不直接适用于劳务分包合同,但在劳务分包合同中,要求承包商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能力来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这样可以确保各个工作环节都能得到专业承接和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