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示怎么操作

2024-08-31 08:03:04

法律分析:1、首先,在电脑上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直接在百度里搜索即可。

2、然后,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3、其次,在打开的页面里,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

4、在接下来的页面里,如果是按照一般登记程序设立的企业,可选择工商联络员登录。

5、如果是按照全程电子化流程设立并领取了电子营业执照,可选择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6、登录后,需要根据提示内容上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以示公告(取代了传统的登报公告)。

7、在公告满后,企业可携带《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必须是上传公告的原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当地营业执照登记机关提交申请,登记机关会在依法作出是否准予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