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预先支付给另一方的金额,作为保证合同履行的债权担保。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将丧失定金的所有权,定金归收取定金的一方所有;如果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则应双倍返还定金。在商品房销售中,定金罚则同样适用。而订金则不具备债权担保的作用,只能作为抵充房款,违约方只能得到原额返还,无权要求双倍返还。
法律分析
定金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约定,预先付给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额,以保证合同的履行,是作为债权担保而存在的。在合同中,只要约定了定金条款,如果一方违约都要承担与定金数额相等的损失。换句话说,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即丧失定金的所有权,定金归收取定金的一方所有。如果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则应双倍返还定金。这种以定金方式确保合同履行的方法称为定金罚则。在商品房销售中,定金罚则同样适用。订金不是一个规范的概念,在法律上具有一种预付款的性质,起不到担保债权的作用,合同如果写的是“订金”,一方违约的,订金只作为抵充房款,另一方无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只能得到原额,而不是双倍的返还。
拓展延伸
在租房合同中,许多人会被要求支付保证金或押金。虽然这两个术语听起来相似,但它们的含义和用途是不同的。保证金是指在签订租房合同之前,承租人支付给房东或中介的一笔金额,用于保证租客在租赁期间能够遵守租房合同的约定。如果租客违反合同规定,房东可以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费用。押金则是指在租房期间,租客支付给房东或中介的一笔金额,用于保证租客在租赁期满后能够按照合同规定归还房屋并支付租金。如果租客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归还房屋或未能支付租金,房东可以从押金中扣除相应的费用。因此,保证金和押金的主要区别在于支付时间和扣除原因。
结语
定金是合同中的一种债权担保方式,一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额以保证合同的履行。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即丧失定金的所有权,定金归收取定金的一方所有,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则应双倍返还定金。在商品房销售中,定金罚则同样适用。与定金不同的是,订金只是一种预付款,不能作为债权担保,违约时只能得到原额,不可要求双倍返还。保证金和押金是租房合同中的担保方式,主要区别在于支付时间和扣除原因。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六)租赁期限;(七)房屋维修责任;(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十)其他约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