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不交租金是违约的表现,在租赁合同存续期间,若租客不交租金还不搬离,可以根据现行民法典的规定,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必要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租客支付租金或者搬离房屋,如若不然,可以凭借民事判决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在与租客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我们还可以采取私力救济和公力救济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