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有养老保险的老人去世后能够领取的养老保险的金额一般根据退休前缴纳的社保基数来决定,若是老人死亡之后,老人社保账户有余额,老人的继承人可以进行继承,还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一般为二十个月的本人的工资。
人员缴纳养老保险比例:
1、调动工作的职工,按到新单位后领取的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以后月工资收入变动的,按变动后的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2、转业、退役军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到企业工作,按到企业工作后的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3、企业内部退养职工,按其内退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如果内退期间生活费高于该收入的,以内退生活费作为缴费基数,内退生活费有增长的,相应调整缴费基数;
4、在医疗期内的病休职工、因企业停工放假连续半年以上的职工,按实际领取的疾病津贴或生活费作为缴费基数;
5、与企业协议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自谋职业的职工,按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6、对按承包协议等情况不能准确核定工资收入的职工,按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7、公派出国、出境工作,外派、外借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按其实际领取的月工资性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8、企业派出的脱产学习人员,保留劳动关系由企业支付工资的,按实际领取的月工资性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