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情况下,如果公司在注销之前已经出现了偷税漏税的行为,或者是一些虚假开发票的行为的话,那么即便公司注销了,税款还是会被追征的,而且通过相关的法律规定,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造成的不缴或者是少缴纳税款的现象,税款追征期为3到5年的时间,在这范围内还包括税款和滞纳金的追征,尤其是涉及的偷税大知、抗税、骗税的情况,追征期也不受限制,会一直被追征下去,也就是说公司相关的责任人,身上会一直背负这个责任。法律让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坦仿敏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