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双方签字日期不一致该怎么办

2024-08-31 07:09:07

1、合同双方签字日期不一应该:

(1)一般没有特别约定的合同是在双方签字或盖章时成立的,成立时生效。由于是双方签字或盖章,如果签字日期不一致,只有后一方签字后才能称为双方签字;

(2)当合同双方签字日期不一致时,以后签字的一方日期应作为合同成立和生效的日期;

(3)从法律上讲,合同是双方一直达成的协议,只有双方签字,才能确定合同内容是双方的真实意思,所以合同才能在这个时候成立和生效;

(4)大多数常见的合同都会同意合同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合同双方的签字日期不一致怎么办

1、合同双方签字日期不一应该:

(1)一般没有特别约定的合同是在双方签字或盖章时成立的,成立时生效。由于是双方签字或盖章,如果签字日期不一致,只有后一方签字后才能称为双方签字;

(2)当合同双方签字日期不一致时,以后签字的一方日期应作为合同成立和生效的日期;

(3)从法律上讲,合同是双方一直达成的协议,只有双方签字,才能确定合同内容是双方的真实意思,所以合同才能在这个时候成立和生效;

(4)大多数常见的合同都会同意合同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合同双方签字是否生效,合同双方签字日期不一致

合同必须要双方签字才能生效,仅有一方签字盖章的合同是无效的。

我国法律规定合同需要经过双方的签字盖章后才能成立。即双方的签字是使得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只有合同成立才能讨论合同是否有效。故而只有一方签字的合同当然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合同双方签订日期不一致可以吗

合同双方签订日期不一致如果是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就是可以的。合同有效的条件分别有: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主体意思表示真实;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

合同签字日期要一致吗

合同签字日期一般是要一致的,但是合同双方知情同意的也可以不一致。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在签名、盖章或按指印之前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双方签订日期不一致有问题吗

合同双方签订日期不一致如果是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就是可以的。合同有效的条件分别有: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主体意思表示真实;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该内容由覃涛律师和律说律答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