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拔牙可使用医保卡吗?

2024-08-30 21:14:46

广州拔牙能用医保卡吗

可以的。不管是牙齿疾病或其他方面的疾病,在有疾病需要门诊治疗,首先应该凭身份证、社保卡到指定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若社区医院认为您的情况需要转诊,主诊医生将根据参保人病情提出转诊并填写“转诊单”,报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审批通过后,参保人持“转诊单”、本人社保卡和身份证转往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本部门诊就医,并在该定点医疗机构本部门诊收费处办理报销手续。一般社区医院转诊到该镇所属的上级医院,或市级医院,除非是特殊情况才可能跨镇转诊,必须根据您的病情及实际治疗需要而定。

无业人员拔牙城镇医保能报销吗

无业人员拔牙是可以用医保报销的,只不过看地方政策,有的地方能全部报销,有的地方只能报销一部分,另一部分需要自己支付。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医保报销范围包括: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甲类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乙类药物目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这类药物先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支付费用。以下药品不在基本医保报销范围:(1)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2)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3)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4)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5)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6)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2、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报销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1)临床诊疗必须、安全有效、费用适宜;(2)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3)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确定。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先由参保人员按规定比例自付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3、基本医疗服务设施报销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报销涵盖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所必须的生活服务设施,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1)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2)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3)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4)膳食费;(5)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医保卡没有激活可以用吗,医保卡没有激活可以用吗现在

医保卡没有激活不可以用,要想使用医保卡需要先对其进行激活,激活过后方可正常使。不过没有激活的医保卡只是会影响刷卡使用,但不妨碍看病之后进行报销。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拔牙是否在医保报销范围内

牙科纳入医保范围的主要是:1、补牙(包括基本材料、治疗费);2、拔牙;3、治疗牙周病、牙龈炎等牙病发生的费用。而不能用医保进行报销的项目是:1、镶牙;2、烤瓷牙;3、洗牙;4、牙齿矫正;5、种植牙;拔牙,补牙等都属医保范围。但镶牙、洗牙等都不属于医保范围。如果是治疗性质的,如拔牙在医保报销范围,装牙就不是了。

住院时没有用医保卡出院以后可以用医保卡报销吗

住院期间没有使用医保卡,只要准备以下材料就可以报销:1.机打的费用清单原件;2.住院病历有效复印件(医院盖章有效)1份;3.身份证复印件1份。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1.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2.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3.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4.急诊结算程序: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该内容由张娇娇律师和律说律答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