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规定哪年开始哪年结束

2024-08-31 06:51:29

律师分析:

1980年-2016年

施行了30多年的独生子女政策自此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