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一般都是双向四车道,大城市周边的高速路是双向六车道,第一条车道限速为每小时100到120公里,一般为小客车专用;第二条车道限速为每小时80到100公里;第三条车道限速为60到100公里;第四条车道为紧急行车道。高速路面包括主道、匝道和辅助车道几大部分。主道即车行道,由左向右依次设为超车道、快车道和慢车道。匝道可细分立交匝道、加速车道、减速车道、引道、集散车道、以及转向匝道等。辅助车道有应急车道、掉头车道、爬坡车道、避险车道以及降温车道等。机动车从匝道驶入高速公路,应当开启左转向灯,在不妨碍已在高速公路内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情况下驶入车道。机动车驶离高速公路时,应当开启右转向灯,驶入减速车道,降低车速后驶离。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