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经划拨土地的房屋土地证可以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2、划拨取得的土地不需要缴纳出让金,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