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新生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要新生儿母亲前往办理,母亲无法前往的也可以委托代办,但需要婴儿母亲签字的授权委托书等材料(个别地区可能会不一样,具体以办理点政策为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十八条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孕产妇提供下列医疗保健服务:
(一)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卡),定期进行产前检查;
(二)为孕产妇提供卫生、营养、心理等方面的医学指导与咨询;
(三)对高危孕妇进行重点监护、随访和医疗保健服务;
(四)为孕产妇提供安全分娩技术服务;
(五)定期进行产后访视,指导产妇科学喂养婴儿;
(六)提供避孕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
(七)对产妇及其家属进行生殖健康教育和科学育儿知识教育;
(八)其他孕产期保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