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请提交后可以修改吗?

2024-08-31 06:15:39

劳动仲裁申请书上交后,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增加或变更仲裁请求内容,举证期限届满后需要另行提出。劳动纠纷申请仲裁应先调解再仲裁再诉,仲裁不收费,提供证据是劳动者的责任,申请仲裁时效为一年。

法律分析

一、劳动仲裁申请了还能不能更改

劳动仲裁申请书上交后,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内容;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增加或变更仲裁请求的,应当另行提出,另案处理。

如果只是事实方面的修改,则可以在开庭时直接改正,不需要另外特意申请。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四十四条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仲裁庭对申请人增加或者变更的仲裁请求审查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通知被申请人并给予答辩期,被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的除外。

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的,应当另行申请仲裁。

二、怎样就劳动纠纷申请仲裁

1、先调后仲再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如双方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仲裁不收费。

按照规定,劳动仲裁是不收费的。所以,不必为付不起仲裁费而停止维权脚步。

3、提供证据。

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出入证、工作牌、工资单等。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如不提供,将由用人单位承担不提供证据的不利后果。

4、申请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延长到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结语

劳动仲裁申请书上交后,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增加或变更仲裁请求内容。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增加或变更仲裁请求的,应另行提出,另案处理。如果只是事实方面的修改,则可以在开庭时直接改正,无需特别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增加或变更仲裁请求时,仲裁庭会审查并通知被申请人,给予答辩期。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增加或变更仲裁请求的,应另行申请仲裁。劳动纠纷申请仲裁可先调解、再仲裁、最后诉讼。劳动仲裁不收费,无需担心费用问题。劳动者有责任提供与争议事项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延长到一年,从劳动者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章附则第五十四条【本法生效时间】本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仲裁第三节开庭和裁决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申请撤销终局裁决】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仲裁第二节申请和受理第二十九条【仲裁申请的受理和不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