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怎么办

2024-08-31 06:14:22

此时可以撤销仲裁裁决。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必须是仲裁协议确定的事项,仲裁机构也只能就仲裁协议范围内的争议事项作出裁决。如果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超出仲裁协议约定的范围,而仲裁机构仍予受理并作出裁决,或者虽然当事人确定了申请仲裁的范围,但仲裁机构所作出的仲裁裁决超出了当事人的请求的范围,则此仲裁裁决也应予撤销。

仲裁裁决后可以向法院起诉。提起仲裁并不会消灭起诉权。但是需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如果仲裁裁决作出后,人民法院对其依法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此时当事人可以就该纠纷到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作出的仲裁裁决已经生效并且不存在可撤销的情形,此时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对此不会受理。

一、什么条件可以撤销仲裁裁决

1、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主体必须是仲裁当事人

由于仲裁当事人与仲裁裁决的结果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仲裁裁决也决定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保护或者受到了侵害。因此,法律规定提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主体是当事人,包括仲裁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2、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

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向其他人民法院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

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如果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则表明他放弃了此项权利,双方当事人都应自觉履行裁决书中规定的各自的义务,否则,权利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执行。

4、必须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法律规定的应予撤销的情形

仲裁当事人提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时必须有证据对该仲裁裁决具有法律规定的应予撤销的情形加以证明。没有证据,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能否证明,则需要人民法院审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