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怎么立案

2024-08-31 06:12:56

拒绝执行罪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1、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2、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包括应当履行的义务的全部或部分;3、指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没有能力执行的,不构成本罪;4、情节严重的行为。是指下列行为;(1)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3)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4)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5)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拒绝执行罪的量刑标准如下:1、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如果情节严重的,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2、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则对行为人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判处罚金;3、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