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赠与的嫁妆在结婚前明确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结婚后无明确约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身体受损赔偿、遗嘱或赠与确定的财产、专用生活用品及其他个人财产。
法律分析
1、如果在结婚前,父母明确表示嫁妆属于女儿方的赠与,那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结婚登记后配送的嫁妆且没有明确约定是女方的赠与,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以下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该内容由信金国律师和家和律云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