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融资前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有下列要求:
1、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减少注册资本时还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2、应该在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定起十日内通知其他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所需要的材料有: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出资情况表》;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5、公司章程修正案;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刊登减资公告的报纸报样;
10、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减资】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