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的最新补贴标准因各地生活水平不一,所以需要具体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残联组织。残疾人补助标准是由各省根据经济情况自行确定的,如果有符合条件的而且想申请的话可以去当地残联或者民政部门咨询一下,今天就列举几个地区供大家参考:
1、赤峰市按照自治区民政厅通知要求,自2019年起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由原来的80元人月提升至100元人月,截止2018年三季度末,全市已完成审批的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54220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4617人,预计全市全年发放资金超1亿元。
2、济宁市自2019年1月1日起,济宁市上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享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
一、二级残疾人,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8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其他等级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85元;享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一级残疾人,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8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其他等级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85元。
3、日照市经9月份召开的市委第51次常委会研究,决定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原先的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0元,增加部分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用水、燃气、采暖补贴。这次纳入补贴的对象为具有日照市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补贴标准为:在原有的每月补贴15度电的基础上,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120元,增加部分所需资金由市、区县两级财政按照5:5比例承担。
4、广西省日前,自治区民政厅、残联、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从2019年1月1日起,提高全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由现行的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全区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继续享受补贴政策;同时,将全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或者第三代残疾人证的三级、四级精神障碍患者纳入补贴范围,补贴标准同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