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轮休可以不接受吗

2024-08-31 05:40:33

公司要求轮休员工可以拒绝。公司轮休员工有权利拒绝。这是员工的权利。员工可以拒绝。然后和公司进行商讨。这是员工的基本权利和权益。当你的工作时间和状态岗位发生变化的时候员工是有权利拒绝的。这是劳动法里明确规定的。也是为了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般轮休的方式是:1、每月每人可轮休的天数为2天(试用期员工无轮休);2、原则上,既定的轮休天数不得增加或减少、不休或与他人调换,亦不得借用或保留至下次补休。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可向部门主管以上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核批准后报人事行政部;3、轮休人员既经排定的轮休日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仍需照常上班者,可经部门经理核准后在当月内指定日期予以补休。综上所述,公司要求轮休员工可以拒绝,但企业强制调休不违法。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在安排职工加班后,必须在半年时间内安排调休,或者付给加班费。如果企业既没有按时给员工调休,也没有付给加班费,则在半年后,必须要支付加班费。企业有权根据需要安排调休,半年内强制安排调休的做法不算违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