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规定的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范围

2024-08-31 05:15:27

个人所得税的免税项目包括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国家统一发放的补贴、津贴、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保险赔款、军人的转业安置费、复员费等。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即各项收入减去扣除项目后的余额。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而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则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法律分析

免纳个人所得税项目有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国家统一发放的补贴、津贴、军人的转业安置费、复员费等。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即各项收入减去扣除项目后的余额。

一、免纳个人所得税项目有哪些

免纳个人所得税项目有: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安置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二、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取得的各项收人减去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或扣除金额后的余额。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除特殊项目外,一般允许从个人的应税收入中减去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或扣除金额。

三、个人所得税税率分类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3.比例税率。对个人的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结语

个人所得税的免税项目包括国债和金融债券利息、补贴津贴、军人的转业安置费等。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即各项收入减去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分类包括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其他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修正):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税收优惠第九十一条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下列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一)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二)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和居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三)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五条契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