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取保一年到期后怎么办?

2024-08-31 05:08:05

取保候审期限到后,执行机关接到取保候审决定或者变更强制措施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及时将执行情况通知决策机关。执行机关应当作出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及时通知银行将保证金全额退还,并采取书面的形式通知决策机关。

对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根据案情变化,应当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接触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一、取保候审中保证人要满足哪些条件?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

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使用取保候审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