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战时自伤罪的处罚有:行为人在战时自伤自己身体,逃避军事义务,构成战时自伤罪的,处罚是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罚是会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我国刑法对战时拒绝征召罪的立案规定?
我国刑法对战时拒绝征召罪的立案规定是:
1、无正当理由经教育仍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的;
2、以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或者采取自伤、自残等方式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的;
3、联络、煽动他人共同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的等。
二、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量刑规定?
依照本条的规定,犯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战时从重处罚。在适用本条规定处罚时,应当注意以下凡点:1、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设施和设备价值相差悬殊。量刑时,主要应考虑犯罪行为对国防利益危害的大小,结合犯罪动机、手段和给国家财产造成的经济损失,正确适用刑罚。2、重要武器装备,是指部队的主要武器装备和其他在作战中急需或者必不可少的武器装备,包括各种导弹、飞机、作战舰艇、登陆舰、l000吨以上辅助船、坦克装甲车辆、85毫米以上口径地面火炮、岸炮、高炮、雷达、声纳、指挥仪、15瓦以上电台、电子对抗装备、舟桥、60千瓦以上的工程机械,汽车、陆军船艇等。重要军事设施,是指指挥中心、大型作战工程,各类通信、导航、观测枢纽,机场、港口、码头,大型仓库、输油管道、军用铁路线等对作战具有重要作用的设施。重要军事通信,是指军事首脑机关及重要指挥中心的通信,战时通信,军队抢险救灾中的通信,执行远洋航行、重大科学实验和飞行训练等重要任务中的通信。根据本条的规定,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量刑时,除情节特别严重外,应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3、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致使重要武器装备报废的;造成重要军事设施丧失使用效能的;战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因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造成伤亡多人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等。4、对战时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行为必须从重处罚。本条规定本罪战时从重处罚。因此,在对具体案件量刑时,首先要考虑在法定刑幅度内从重判处。
三、逃离部队罪与战时临阵逃脱罪有什么区别
逃离部队罪与战时临阵逃脱罪的区别如下:
1、对象不同,逃离部队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兵役制度,而战时临阵逃犯的客体是军人参战秩序;
2、客观方面不同,逃离部队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而战时临阵逃犯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临阵擅自逃离战斗岗位的行为;
3、主体不同,逃离部队罪的主体一般是现役军人,但在战时,预备役人员拒绝、征召或者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也可以成为战时逃生罪的主体,战时逃犯罪的主体是所有士兵;
4、主观方面不同,逃离部队罪主观方面由直接故意构成,并有逃避继续服兵役的目的,而战时临阵逃亡罪在主观表现为故意和直接故意。
战时临阵脱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四百三十四条
战时自伤身体,逃避军事义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