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
2、存在特殊医疗依赖。
3、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要二级以上护理依赖。
4、各种活动严重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子上活动。
5、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
一、一级伤残的划分依据
1、组织球杆确实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
2、存在特殊医疗依赖
3、意识丧失
4、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要一级护理依赖。
5、社会交往能力完全丧失。
伤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
二、三级伤残的划分依据
1、组织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
2、存在特殊医疗依赖
3、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要三级以上护理依赖。
4、各种活动严重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5、社会交往困难。
三、四级伤残的划分依据
1、组织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重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
2、存在特殊医疗依赖
3、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4、各种活动严重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5、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四、五级伤残的划分依据
1、组织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又中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
2、存在一般医疗依赖
3、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帮助。
4、各种活动中度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5、社会交往贫乏。
鉴定通常包括:法医鉴定,即对与案件有关的尸体、人身、分泌物、排泄物、胃内物、毛发等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法医精神病鉴定,即对人是否患有精神病、有没有刑事责任能力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刑事技术鉴定,即对指纹、脚印、笔迹、弹痕等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会计鉴定,即对账目、表册、单据、发票、支票等书面材料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技术问题鉴定,即对涉及工业、交通、建筑等方面的科学技术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等。
司法鉴定中,人身伤害情况的法医临床鉴定和犯罪嫌疑人是否患有精神病的法医精神病鉴定是常见的两种鉴定。
五、六级伤残的划分依据
1、组织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残疾,有中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
2、存在一般医疗依赖。
3、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4、各种活动中度受限,活动能力降低。
5、社会交往狭窄。
六、七级伤残的划分依据
1、组织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中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
2、存在一般医疗依赖。
3、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4、各种活动中度受限,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5、社会交往能力降低。
七、八级伤残的划分依据
1、组织器官部分缺损或畸形,轻度功能障碍。
2、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中度受限。
3、各种活动轻度受限,远距离活动受限。
4、社会交往受约束。
办理程序: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由拟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相关材料:个人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意见。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作出准予执业的决定,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书面通知其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并说明理由。
八、九级伤残的划分依据
1、组织活动缺损或畸形,轻度功能障碍。
2、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中度受限。
3、工作与学习能力下降。
4、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九、十级伤残的划分依据
1、组织器官部分缺损或畸形,轻度功能障碍。
2、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3、工作与学习能力受到一定影响。
4、社会交往能力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