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当夫妻双方离婚后,双方的财产和债务被分割,为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在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双方财产已分割时,双方可以协议清偿债务,如果协议不成的,由夫妻双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一、夫妻离婚可以不分割财产吗
夫妻离婚时,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夫妻双方可以自主协商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对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分民法院对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双方协商不进行财产分割,财产直接属于一方所有的,法律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财产分割或不分割的,必须达成书面协议。对财产分割协议在离婚后的一定时间内,如果存在法律规定的情况的,可以请求变更内容。
二、离婚后夫妻对外债务归谁承担
离婚后夫妻对外债务承担如下:
1、如果债务是原夫妻的个人债务,即使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承担,离婚后仍由其个人负责偿还债务,法院只能将个人列为被告,判决其承担偿还;
2、夫妻共同债务,即使离婚,也要共同清偿。具体情况分为三种:
(1)双方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平等分配;
(2)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3)没有共同财产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债务。协议不成的,法院依然判决;
3、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民法典离婚前的债务如何处理
1、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