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20年后还追究逃犯刑事责任吗?潜逃20年后,是否应该追究逃犯的刑事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罪犯虽然已经潜逃20年,但是在哪些情形下仍应追究刑事责任呢?1、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须追究刑事责任的。2、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3、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4、;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并未超过追诉时效性的。5、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未超过追诉时效的。
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第八十八条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以上就是关于这个问题为您做出的相关解答,希望对您问题的解决有所帮助。该内容由赵军律师和律说律答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