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归人民代表大会管理和监督,上级法院管理下级法院。法院行使独立审判权,不受干扰。最高人民法院是主管部门。检察院行使法律督察权。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重大事项、监督政府、法院和检察院。撤销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罢免和补选代表。
法律分析
同级法院归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管理和监督,也由上级人民法院的管理。法院属于国家审判机构,依法行使独立的审判权,不受任何单位和机关的干扰。最高人民法院是法院的主管部门。检察院依法法院的审判工作行使法律督察权。
我国法律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罢免和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个别代表。
拓展延伸
法院管辖权归属问题解析
法院管辖权归属问题解析:根据我国法律体系,法院的管辖权归属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法院的管辖权是指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理的权力范围。根据我国的司法体制,法院的管辖权归属主要由两个方面确定:一是根据案件的性质和法律规定,确定归属于哪个级别的法院,如基层法院、中级法院或最高法院;二是根据地域划分,确定归属于哪个地区的法院,如省级法院、市级法院或县级法院。具体的法院管辖权归属问题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分析和判断。在具体案件中,当事人可以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地域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法院也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依法行使管辖权,确保公正、公平地审理案件。
结语
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构,依法行使独立的审判权,不受任何单位和机关的干扰。同级法院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管理和监督,上级法院负责对其进行管理。最高人民法院作为法院的主管部门,监督和指导法院的工作。检察院依法行使法律督察权,对法院的审判工作进行监督。我国法律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并监督政府、监察委员会、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同时,法院的管辖权归属问题是根据案件性质和地域划分确定的,具体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分析和判断,以确保公正、公平地审理案件。
法律依据
《宪法》第一百零四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罢免和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个别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