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综合所得的有

2024-08-31 04:00:44

个人综合所得包括如下:1、工资、薪金所得,即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即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3、稿酬所得,即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纸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图片、乐谱等能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的作品;个人作品是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译的作品等;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即个人提供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5、财产转让所得,即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自有财产给他人或单位而取得的所得,包括转让不动产和动产而取得的所得。对个人股票买卖取得的所得暂不征税。总之,综合所得具体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需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若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年度汇算,应于规定时间办理年度汇算。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的收入来源主要源于工资薪金等四类所得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