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十二项措施分为八项措施坚决制止浪费、四项措施涵养厉行节约良好风尚。一、八项措施坚决制止浪费。一是节俭务实办会。严格执行会议管理制度和精简会议的有关要求,严格计划管理,在会议组织上做到规范简朴、务实高效。二是严控差旅活动。严格执行出差申请流程,严控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报销管理。三是压减经费开支。充分利用OA系统、企业管理数据驱动中心等信息化方式开展公务活动,严控资产更新和新购。四是节约办公成本。从节约一度电、一滴水等事项入手,做到勤俭持家。五是严管公务用车。严格履行公务用车审批程序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单车费用油耗公示等规定,切实降低公车运行成本。六是规范公务用餐。严格执行《机关国内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七是抓好机关食堂管理。加强食堂内部管理,降低损耗和存货浪费,推进《餐饮分餐制服务指南》国家标准实施。八是科学引导餐饮消费。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及家属深入推广“光盘”行动、“公筷公勺”行动,引领科学餐饮。二、四项措施涵养厉行节约良好风尚。一是践行全民节约理念。结合推进文明单位创建,推动全民节约行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二是强化示范带动。广大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各级党组织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近期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加强思想教育。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制止浪费、厉行节约相关制度建设,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内部网站、微信群、UC工作群等渠道,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良好舆论氛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采取下列措施,防止食品浪费:(一)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管理制度,加强服务人员职业培训,将珍惜粮食、反对浪费纳入培训内容;(二)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三)提升餐饮供给质量,按照标准规范制作食品,合理确定数量、分量,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规格选择;(四)提供团体用餐服务的,应当将防止食品浪费理念纳入菜单设计,按照用餐人数合理配置菜品、主食;(五)提供自助餐服务的,应当主动告知消费规则和防止食品浪费要求,提供不同规格餐具,提醒消费者适量取餐。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餐饮服务经营者可以通过在菜单上标注食品分量、规格、建议消费人数等方式充实菜单信息,为消费者提供点餐提示,根据消费者需要提供公勺公筷和打包服务。餐饮服务经营者可以对参与“光盘行动”的消费者给予奖励;也可以对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的相应费用,收费标准应当明示。餐饮服务经营者可以运用信息化手段分析用餐需求,通过建设中央厨房、配送中心等措施,对食品采购、运输、储存、加工等进行科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