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员职位表

2024-08-31 03:57:08

法律分析:区别在于:1、正处职的官员只是某个部门的负责人;2、正县级是一介地方父母官,掌握当地人财物的权力;3、正县级官员的权力一般比正处职大。正处级性质:中国公务员的行政级别之一职位:省一级部门单位中的处长等县处级正职主要岗位:县级市党委、人大级别:十八级至十二级类型:领导职务类别:公务员处级正职,县级正职,都是行政七至十级,从官职看是一样的级别。但是,由于所处的环境和地位的不同,一般来说,正处职的官员只是某个部门的负责人,而县太爷是一介地方父母官,掌握当地人财物的权力,因此说,县老爷的权力要比一般同级部门负责人的要大。但是由于地方差异,也有重要岗位的部门负责人比同级县老爷的权力大。

法律依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九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则上由一个行政机构承担。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第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应当严格控制;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职能的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立议事协调机构。为办理一定时期内某项特定工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明确规定其撤销的条件和期限。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设立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承担。第十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设立必要的内设机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该行政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