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协议书符合以下条件的有法律效力:1、协议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3、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4、房产协议书应当包含以下的内容:(1)买卖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2)房屋价款及付款方式、付款时间;(3)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4)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5)质量标准承诺;(6)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7)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8)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9)解决争议的方法。房产协议纠纷的处理方法如下:1、协商解决;2、调解解决,购房纠纷的买卖双方,在不能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时,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在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部门的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促使双方当事人根据有关商品房销售的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相互谅解,达成和解协议,使购房纠纷及时得到解决;3、仲裁解决,买卖双方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仲裁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行政规章、规定做出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的裁决;4、行政解决,购房纠纷当事人直接到行政部门投诉,由该行政管理部门对其纠纷进行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