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仲裁作为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其结果的合理性和公正性取决于证据的充分性和可信度。若证据缺失或不充分,将会对仲裁结果产生不良影响。法律上规定,仲裁裁决应当以事实为依据,具体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47条:“仲裁庭应当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以事实为根据,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诉讼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缺乏证据的,由对方承担举证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6条:“当事人对同一事实有两种以上矛盾的陈述,或者对同一事实的陈述与其他证据不符的,由谁主张的,谁举证。”
多数情况下,缺失或不充分的证据会导致仲裁庭无法做出合理的裁决;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仲裁庭也可以根据其他证据和事实,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因此,在进行仲裁时,当事人应当充分准备证据,如有证据缺失或不充分的情况,应当积极补充和完善证据,以保障仲裁结果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47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