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在校外打架的,学校一般来说没有责任,学生在校外受害的责任应由侵权者负责,学校只对学生在校内受害承担过错责任或者过错推定责任,也就是说学校只有在失责的情况才承担责任。如果高中生在校外打架受伤的,一般是由打人的学生及其家长对受伤学生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