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夫妻共有房产的情形有什么?

2024-08-31 03:47:45

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有多种情况,包括婚姻期间共同购买的房屋、一方婚前承租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婚前共同购买的房屋、婚前购买或自建后共同重建的房屋、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房屋、继承的房屋以及职工福利房等。

法律分析

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私有房屋;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3、婚前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等房屋;4、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或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和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职工福利房等,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该内容由信金国律师和家和律云共创回答